大赛章程、奖项设置及复评规则
时间:2024-08-13 阅读量:319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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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赛章程

 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:大赛定位

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,不向参赛学生,教师、学校收取任何费用。

第二条:大赛宗旨

为激发全国高校学生的创新创意活力,培养高素质创意人才,推动高校相关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,促进创意成果向产业应用转化,特举办“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”(以下简称“大赛”)。
大赛为公益性赛事,不向参赛学生,教师,学校收取任何费用。

第三条 大赛原则

大赛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对赛事组织、作品评审、奖项评定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规范与监督。

第二章 组织机构

第四条 组委会部门设置

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组委会”),下设各专项机构,负责大赛的具体执行与管理工作。

(一)组委会
大赛组委会由高校专家与行业专家共同组成。每年召开组委会会议,对赛事发展进行研讨,对赛事运行进行规范,对赛事产教融合做资源整合。
(二)组委会秘书处
负责大赛的总体组织、统筹协调、运行宣讲、宣传推广、日常运营及后勤保障等各项组织工作。
(三)省赛、国赛组委会与专家评审委员会
负责分别组建省级分赛区和全国总决赛的评审委员会。委员会由相关领域专家学者、行业精英组成,依据评审标准,独立负责大赛作品的评审工作。
(四)监督委员会
负责对大赛全过程进行监督,确保赛事公平、公正、公开;受理对赛事组织、评审工作、协办单位行为等的投诉与申诉;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与处理。
(五)国赛学术委员会
由资深教育专家和学科带头人组成,负责引领大赛的学术方向,推动赛事与高校学科发展、专业建设深度融合,挖掘并提升大赛的人才培养价值。
(六)产业委员会(投资委员会)
由知名企业、投资机构代表组成,负责评估优秀创意作品的商业潜力,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,推动大赛优秀成果的产业转化与落地。
(七)院校管理员
管理员经学校提交申请,组委会核准,负责校赛管理员工作,对所在院校作品择优提交省赛,每个二级学院,每个类别,研究生、本科、高职三个赛道,各可以晋级20件到省赛。

第三章 大赛赛制

第五条 赛制层级

大赛主要采用“校级筛选、省级推优、全国评比”的三级赛制。
教师单元作品无需经过校级筛选,可直接进入国赛评比环节。

第六条 校级筛选

由各参赛院校的二级学院管理员负责组织,对本校参赛作品进行初步审核与筛选,并按大赛规定名额择优推荐至省级赛区。

第七条 省级推优

1.由各分赛区组委会组织专家委员会,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优选;
2.按大赛规定的比例,将最优作品报送至全国总决赛。报送至国赛的作品,最低将获得国赛三等奖;
3.未报送国赛的其余优选作品,根据规定的比例确定省赛获奖名单;
4.省赛获奖名单公示一周后正式发布。

第八条 全国总决赛

1.由国赛组委会组织全国权威专家,对各省推优作品进行集中评审。
2.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国赛获奖名单。
3.国赛获奖名单公示一周后正式发布。

第九条 赛事设置

1、常规赛
为了推动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,大赛组委会按照教育教学方向、社会服务方向、实践探索方向分不同的投稿类别,设置多个赛道,鼓励打破专业界限,实现技术与艺术的高度融合,用数字艺术的呈现方式,引领学科发展与专业发展。

2、专项赛
为了落实国家产教融合政策,大赛设置专门的专项赛,与产业需求方合作,由产业方提供命题,以大学生专业为媒介,实现产学研相互促进,让大学生的创意设计落地转化,培养产业需要的创意性,创新性,艺术性人才。

3、计时赛(工作坊)
为了提升大学生课堂以外的实践能力,培养团队协作能力,提升团队默契度与组员团结共进的宗旨,大赛还专门设立了72小时计时赛(工作坊),与社会各相关单位共同合作,由合作单位现场发布创作命题,在48小时之内创作完成,24小时评审颁奖的创作工坊,深受参赛高校的欢迎。

第十条 获奖比例

大赛总获奖数量控制在报名作品总数的8% 以内。其中:
•前3% 为国赛获奖作品(包括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一等奖占3%的六分之一,二等奖占六分之二,三等奖占六分之三)。
•后5% 为省赛获奖作品。(包括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一等奖占3%的六分之一,二等奖占六分之二,三等奖占六分之三)。
•教师仅可参与教师单元的竞赛,不得在学生单元投稿。
•省赛设立“优秀奖”,其数量不得超过各参赛组别作品总数的1%
•获得国赛奖项的作品,将不再颁发省赛获奖证书。

第四章:评审原则与评审标准

第十一条:评审原则

1、政治性:弘扬主旋律,传播正能量,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2、原创性:坚持原创,鼓励创意新颖、视角独特;
3、文化性:具有鲜明的文化符号与元素,体现文化传承价值;
4、艺术性:符合审美标准,艺术风格独特,具备实验性与探索性;
5、科技性:注重新型科技开发与应用,支持进行IP登记或专利申请;
6、融合性:体现学科交叉融合与学术研究价值;
7、时尚性:设计新颖别致,具备引领时尚的潜力;
8、社会性:服务社会大众,具有行业应用与产业转化的可行性。

第十二条:评审标准

以作品质量为唯一衡量依据,具体分值如下:
1、原创创意:40%
2、价值理念:30%
3、设计制作:5%
4、视觉美学:10%
5、可转化率:15%

第五章 奖项设置与证书管理

第十三条 奖项设置

赛事奖项分:全国总决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;省级选拔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。奖项等级清晰,其中全国总决赛三等奖荣誉层级高于省级选拔赛一等奖,相关荣誉以全国总决赛认定结果为准。
优秀指导教师奖分为国赛优秀指导教师奖和省赛优秀指导教师奖:
1、国赛优秀指导教师:指导的作品获得国赛一等奖、二等奖的教师。
2、赛优秀指导教师:指导的作品获得国赛三等奖的教师。

第十四条 证书管理

获奖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公示并发布,获奖证书可在官网查询验证,每张证书均附带防伪二维码,有效防止伪造。

第六章 违规行为处置

第十五条

大赛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,明确要求作品必须原创,严禁抄袭、模仿、拷贝他人作品,违规者将通报学校、官网公示并列入黑名单永久禁赛。

第七章 附则

第十六条

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适用于大赛的所有参与者。

第十七条

大赛组委会有权对本章程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说明,并对赛事全过程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 

大赛投诉原则与申请复评机制(逐级申请复评制):

1、投诉原则:

(1)在大赛获奖作品公示(正式获奖名单发布一个月后,发布公示平台)之日起30日内,组委会只接受对本人作品进行剽窃,模仿,抄袭等行为进行受理。

(2)请将本人原创的作品和学校出具的原创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复印件,电话,指导教师及指导教师电话等信息打包发大赛组委会邮箱peixun3000@163.com;

(3)大赛组委会不接受匿名或与上述无关的投诉。

2、提请复评注意事项

A、复评资格:

(1)申请复评的作品必须为本届大赛投稿作品

(2)在本届大赛官网报名并投稿成功的作品

(3)未获奖的作品先申请省赛复评,省赛获奖的作品,申请国赛复评。

B、复评流程:

(1)大赛获奖作品正式公示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评有效

(2)请将申请复评作品信息与作品打包单独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:peixun3000@163.com,并注明申请复评省赛还是国赛,哪个类别(如:漫画插画类)的哪个奖项(如:一等奖)

(3)大赛组委会将重新聘请该类别具有影响力的三位专家组成评议组

(4)评议组对该类别对应奖项(省赛或国赛)等级的所有获奖作品(如:漫画插画类一等奖)质量进行评价,得出平均分值。

C、复评原则

(1)一件作品只能对应申请省赛或国赛复评一个奖项级别(如:一等奖)

(2)一件作品只有一次申请复评机会

(3)如复评一等奖没有成功,再改为二等奖或三等奖,不予受理

(4)复评费用9000元

D、复评结果

(1)评议组对申请复评的作品进行打分,超过或等于该类别对应奖项等级作品的平均分值,即为复评成功。

(2)复评成功的作品全额退还复评费用,组委会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。

(3)组委会将对申请复评成功的作品,重新发布获奖通知,并补发获奖证书。

(4)复评失败的作品,复评费用不予退还。

备注:复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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